西双版纳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野生动物资源是国家重要生态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是公安机关重要政治责任。根据中央、省、州要求,州自然资源公安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3月29日下午,州自然资源公安局召开全州自然资源公安会议,迅速传达公安部、省厅、州公安局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伟第一时间向副州长、州公安局长董大伦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打算。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按照董副州长指示从快从实落实上级部署,迅速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组织机构、重点方向和任务目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线索摸排,实施精准打击。州自然资源公安局对全州自然资源公安机关迅速投入线索摸排和专项行动工作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按照“全面搜集线索,全力深挖彻查”的原则,在前期案件查办中,获取了告庄“灵艺坊”存在违法行为的重要信息,州自然资源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公密结合、深摸细排、扩线深挖等方式,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比较全面的掌握了某店具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情况,并组织警力开展外调工作,通过缜密侦查,一举端掉了3个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窝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名,收缴一批野生动物制品。
三、坚持以打开路,掀起行动高潮。全州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治安管理,强化查缉布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行动开展以来,自然资源公安共受理野生动物案件28起,其中刑事案件23起,林政案件5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然资源公安民警深入林区、村寨、景点等开展扫黑除恶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并利用广播、报刊、微博等媒介向群众广泛宣传,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放宣传资料1.7万份。
五、坚持打防结合,加强林区防控。把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与扫黑除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涉林行业场所管理等工作统筹实施、一体推进。与林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组织警力对边交会场、旅游景区、磨憨国际赶摆场、物流寄递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花鸟市场等进行清理整治,巡护城市面山、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坟山墓地等406个/次,设置林区检查执勤卡点137个。